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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成都医学院教师申诉暂行规定(修订稿)》

资料来源: 作者:王涛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6日 点击:[]

4月5日下午,第一届三十八次教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在我校“党员﹒教工之家”会议室举行,会议对校工会提交的《成都医学院教师申诉暂行规定(修订稿)》提案进行审议。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及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凌保东参加会议。会议由教代会主席团主席梅挺主持。

会上,蒋炳吉向与会代表们详细介绍了《成都医学院教师申诉暂行规定(修订稿)》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促进学校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创建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在院工【2009】7号《成都医学院教师申诉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定。经3月1日分工会主席会进行充分讨论后,对其中的若干细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本次会议将听取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随后,代表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最后,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成都医学院教师申诉暂行规定(修订稿)》提案。

凌保东书记强调,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要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与教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重要作用。以《工会法》和学校章程为遵循,加强工会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使工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规范有序。今天审议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是学校主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申诉权的一项具体措施。各位代表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教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校内教师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有效推进我校依法治校的管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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